备兑权证常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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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兑权证常识

- 结算价将由证交所确定及公布。

- 行权时的权证结算价,(依胡志明市交易所的交易规定) 是到期日前五(05)个交易日 (不包括到期日) 的标的股票收盘价的平均。

与股票不同,当标的股票的公司有发生企业事件(如配息、增资发行股票等)时,在市场上的权证价不会被调整,但权证的行使价和转换比例将被调整。调整方式及信息公告义务将在发行商的招股说明书里规定。
权证的调整行权价和转换率公式:
+ 新行权价=旧行权价x(标的股票在除权日已调整的开盘价/标的股票在除权日未调整的开盘价)
+ 新转换率=旧转换率x(标的股票在除权日已调整的开盘价/标的股票在除权日未调整的开盘价)
 
范例:投资者持有VNM股的认购权证,具体如下

转换率

10:1

行使价

150,000越盾

VNM在2017年6月15日收盘价

155,000越盾

权证期限

6个月

一支权证认购价

1,000越盾

在2017年6月16日(除权日),VNM公司敲定以面额40%发放现金股利的股东名单。VNM股2017年6月16日的调整开盘价为151,000越盾。
该权证调整后的新行权价和转换率如下:
新行权价:150,000越盾/ 5 x(151,000越盾 / 155,000越盾)= 146.129,0322 越盾
新转换率:10 x(151,000越盾/155,000越盾)= 9,7419
符合政府第60/2015/ND-CP号议定所规定的经营效率、股本规模等条件的券商,才有资格发行备兑权证。此外,发行商仅在证监会所规定的发行限额内进行拍卖权证,具体如下:
  • 标的股票:各发行商所发行的权证总数,在转换成股票后的数量不得超过该股可自由转让的总数。
  • IPO发行:一发行商在一次IPO发行权证的数量,在转换成股票后的数量不得超过该股可自由转让的总数。
  • 发行券商:一家发行商已发行及登记发行权证的总数,不包括已退市或已到期的权证数量,不得超过该发行商可用资本的比例限额。该限额将由证监会在审批发行执照时敲定.

权证是发行商与持有人之间的一种契约关系,其中发行商有义务向投资者付给权证利润。为确保投资者权益及发行商履行付给义务,财政部第107/2016/TT-BTC通知号函有规定:

  • 发行机构在发行前须存入比预期发行权证价值至少50%以上的结算担保金以确保结算能力,该担保金在权证有效期间内由存入托管银行保管 。 
  • 发行商每天必须对正在流通的权证进行对冲(hedging),并向交易所报告。该风险防范工作以确保发行机构拥有足够资产结算给权证持有人的。

以提供权证市场流动性为主要功能的做市商,会在市场上不断进行下单,并在交易系统出现一下情况时就必须出手下委托买/卖单:

  • 只有买单或卖单
  • 没有买单或卖单
  • 市场上的价差比例超过5%。价差比例是(最低叫卖价 - 最高叫买价)/最高叫买价的百分比。

做市商在连续撮合盘(开盘的前5分钟除外)执行做市义务及报价时,须遵守一下规定:

  • 每笔下单有至少100支权证
  • 下单价不得超过差价率的5%。
  • 单子在系统上的时间至少一分钟。

做市商在以下情况时可免做市义务:

  • 的标股票被暂停交易
  • 依照招股说明书的计算公式所算出权证理论价低于10越盾。
  • 做市商的账户不够100支权证数量,发行机构可不用下卖单。
  • 权证未流通,发行机构可不用下买单。
  • 权证下市中,发行机构可不用下卖单。
  • 权证价涨停(涨停买超),发行机构可不用下卖单,或权证价跌停(跌停卖超)时发行机构可不用下买单。
  • 标的股价涨停,发行机构对该认购权证可不用下卖单,及对认沽权证可不用下买单,反之亦然。
  • 权证溢价率在30%以上,发行机构可不用下卖单。
  • 权证到期日前14天。
  • 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(如天灾、火灾、战争等)
  • 国家证券委员会批准的其他情况。

1. 如何购买权证?

投资者可透过两种方式购买权证:

  • 投资者在发行机构(获国家证券委员会批准后)在一级市场拍卖时可以登记认购,或
  • 在权证挂牌上市后下单买。

2. 未持有权证的投资者可以放空?

与股票交易相同,未持有权证的投资者不可放空,投资者须确保已有足够权证(必须先买进权证)才能下单卖。

3. 如何行使权证?

在到期日时只有价内 (ITM)权证持有人可行使权证,并收到标的股票结算价与行权价之间的现金差价。
发行商在权证持有人行权时,或权证到期的5个工作日内得支付现金差价给权证持有人。

4. 未行权的权证持有人?

当价内 (ITM)权证持有人未行权时,发行机构仍必须支付现金差价给投资者

投资者可用股票交易账户购买权证。其交易时间、成交方法、下单类、撮合价原则、交易单位等都与股票的相同。然而,权证交易与股票仍有不同的规定如下:
加减码金额:一律10越盾
涨跌停价:依标的证券的价格涨跌幅,并以下面公式确定:权证涨跌停价= 权证开盘价+/-标的证券价涨跌幅/转换率。
范例:投资者持有FPT股的认沽权证(转换比例1:1),认沽权证上交易日的收盘价为2000越盾,FPT股的收盘价为48,000越盾。FPT股价波动幅度=  48,000越盾 x 7%= 3,360越盾

认沽权证交易日的涨跌停价如下:

  • 涨停价= 2,000 越盾 + 3,360/1 = 5,360越盾
  • 跌停价= 2,000 越盾 - 3,360/1

然而,根胡志明市交易所的交易规定,权证的最低价为10越盾。因此,权证在这种情况下的跌停为10越盾。

备兑权证是具高风险的金融工具。投资者在进行交易前应深入了解并考虑相关风险。备兑权证具有以下风险:
- 杠杆性风险:备兑权证为一种可帮助投资者增加获利率,同时在标的股价波动与投资者预期相反时也加剧投 资者损失率的金融投资工具。
范例:本金为1000万越盾的一投资者,在预计ABC股价未来可能上涨时,因此现在进行买进:
  • 1,000 ABC股(10,000越盾/股)或;
  • 5,000认购权证(标的证券:ABC股,权利金:2,000越盾/权证,转换比例1:1,行使价:10.000越盾)

然而ABC股价不如期上涨,反而下跌至8000越盾/股,投资者对各投资方案分别的亏损如下:

  • 买ABC股:(8,000越盾 - 10,000越盾)x 1,000 股票 = -2,000,000越盾=> 亏损率20%
  • 本金1000万越盾全部买进 5.000权证 => 亏损率100%
- 有限的存续期间:权证不同于与股票是具有存续期间。投资者在到期时可收到发行商给付的现金,或损失当初认购权证的费用,无法像股票那样可继续持有。
- 时间风险:构成权证价值的相关因素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贬值,导致权证价格下跌。因此投资者不应将权证作为可长期买进及持有的产品。
例如:波动率是构成权证价值的因素之一,到期时间越长标的证券价的价格波动越大,导致权证价越高。反之,到期时间越短使得标的资产价波动越小,导致权证价越低。
- 市场供需:权证价与任何其他商品一样,也受到供需因素的影响。
- 标的证券价格的波动也直接影响到权证价格。当产生因素导致标的证券价格的波动幅度增加时,权证价格的波动幅度也增加,反之亦然。
- 发行机构:权证是发行机构与持有人之间的一种契约,发行机构有义务在持有人行权时交付标的证券或现金。因此在权证存续期间若发行商破产或失去偿付能力时,会将导致权证持有者的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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